“钢化玻璃”跟“玻璃钢”是完全不同类的材料。玻璃钢是以玻璃纤维布为增强体的树脂基复合材料,而钢化玻璃则是纯粹的硅酸盐材料。钢化玻璃与普通玻璃的主要区别是:钢化玻璃由于经过特殊工艺处理,使它具有了极强的抗机械冲击性和抗弯曲能力,其强度是普通玻璃的5~7倍,破碎时会成圆钝棱角的小碎片而不易伤人,故称“安全玻璃”。
钢化玻璃的制作及增强的原理是:将普通玻璃先按使用要求规格制成半成品,在高温电炉中均匀加热到接近熔化时,取出并立即吹风,使其急速均匀冷却,这时玻璃表层因猛烈收缩而均匀地布满压缩应力。当以后受到拉力或冲击力时,其表层的压缩应力可以抵消大部分外力(拉力或冲击力)。从而显示出钢化玻璃的高强度。
用化学方法也可进行钢化处理,即将欲钢化的玻璃制品浸于某种熔融盐里,使其表面生成一层均匀而透明的化合物,从而产生压缩应力。用这种方法钢化效果更佳,产品强度更大。且使用不同的熔盐处理时,钢化效果会有差别,因而改善钢化工艺是提高钢化质量的有效途径。
钢化玻璃一旦制成便不能再行切割,否则会由于已形成的压缩应力由点触面猛然间消退而粉碎性破裂。钢化玻璃适用作飞机或车辆的挡风玻璃、工作台板、化工设备、日用器皿以及代替钢材作某些机械零部件(如叶轮片等)。
本条所称钢化玻璃包括钢化镀膜玻璃、装饰类钢化玻璃包括压花、釉面、刻花、磨砂、喷砂钢化玻璃等 根据《强制认证申请条件及单元划分指南》对钢化玻璃、装饰类钢化玻璃(含压花、釉面、刻花、磨砂、喷砂钢化玻璃等)划分单元,可分为6个单元。 检验项目如下:建筑幕墙用钢化玻璃(GB17841):表面应力、抗热冲击性、霰弹袋冲击性;建筑幕墙以外用钢化玻璃(GB9963):碎片状态、抗冲击性、霰弹袋冲击性。如果企业申请的钢化玻璃即可用于幕墙也可用于幕墙以外,则可将霰弹袋试验合并,并按照上述两个标准对每个申请单元进行所有的其他安全性能检验。装饰类钢化玻璃应对非装饰面进行抗冲击性和霰弹袋冲击性,如企业申报的装饰类钢化玻璃包括了压花、釉面、刻花、磨砂、喷砂等多种工艺时,每种工艺都要进行抗冲击性和霰弹袋试验。
1 厚度≤6mm的钢化玻璃、装饰类钢化玻璃 对本单元中申报的最薄厚度产品做全性能检验,碎片试验应包括最大面积、最大拱高和最小夹角三组产品。应力试验应对最大面积制品进行。
2 厚度为6mm<D≤12mm的钢化玻璃、装饰类钢化玻璃对本单元中申报的最薄厚度产品做全性能试验,碎片试验应包括最大面积、最大拱高和最小夹角三组产品。应力试验应对最大面积制品进行。 此外追加其它所有厚度产品的碎片状态试验。
3 厚度>12mm的钢化玻璃、装饰类钢化玻璃 对幕墙用钢化玻璃,取申请的最厚玻璃进行抗热冲击试验,对本单元中申报的最薄厚度产品做其他性能试验。碎片试验应包括最大面积、最大拱高和最小夹角三组产品。应力试验应对最大面积制品进行。其中碎片指标可放宽到30片。